
交通运输部日前制定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,3月起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,严禁抛扔、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(邮件)损毁。违反该规定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“快递物流咨询网”首席分析师徐勇告诉记者,对快递野蛮分拣的界定依据的是已经出台的快递服务新国标,新规明确要求快件分拣脱手时,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,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。同时,5千克以下的快件,放入分拣用托盘,确保小件不落地,并应当建立总包进行中转;5千克以上的快件,码放到指定的位置,码放遵循大不压小、重不压轻、易碎件单独摆放的原则。而据他了解,事实上目前许多快递公司根本就难以达到这一新国标,不仅“30厘米”、“10厘米”根本就做不到,而且普通快件与易碎件混在一起分拣的现象也很普遍。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递企业内部人士也坦言,由于目前快递行业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,快递公司如果按照“30厘米”、“10厘米”等新国标开展作业,效率至少会下降30%,为此企业将不得不增加人员、或者添置自动分拣设备。由于快递行业是微利、劳动密集型行业,对于快递企业来说,增加人员、添置设备,必将引起成本上升,在“谁涨价谁先死”与3万元罚款之间抉择的话,可能宁愿挨罚,也不愿意花大力气添置自动分拣设备或增加人员支出。
徐勇呼吁,要把《办法》落到实处,须警惕监管“盲区”。据了解,为加强监管,目前快递企业的分拣中心都已经安装了摄像头,与邮政管理部门联网,而绝大多数快递站点都没有安装摄像头设备,前期媒体曝光的“野蛮分拣”就大多发生在快递站点。专家建议,不妨参照有关部门对交通违章行为的监管办法,发动广大消费者对快递站点的“野蛮分拣”进行摄像举报,并给予一定奖励,让“隐性野蛮作业”无处遁形。